各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787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584号)精神,今年省教改项目分为本科(厅高教处)与思政(厅思政处)、就业创业(厅学生处)三类;三类项目主持与参与的人员要求是统一整体,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根据上述新要求,我校本次拟将上述三类项目一并立项,分类遴选上报。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坚持以用为本原则。优先推荐能够对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有推广应用价值,尤其是对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发挥一定效益的研究项目。
2.坚持理论创新原则。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参考价值和可操作的思路与对策,切忌堆砌理论、不切实际,力求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3.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校级教改研究项目分为计划类项目和指导类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其中计划类项目由学校统一资助,指导类项目由各学院和所在部门资助。
4.坚持择优推荐原则。省级教改项目在校级教改重点项目的基础上,由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集体审议,提出初步意见,经学校研究同意,推荐省级立项。
二、立项条件
1.立项选题。教改项目选题要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围绕立项指南,结合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实际,聚焦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选题;加强调查研究,以高质量的选题及培育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改实践,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同类选题避免重复申报。
2.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上有保证。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方案和明确的预期成果。
(4)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支持跨校跨行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6)校级项目负责人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省级以上项目主持人应有高级职称(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除外),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三、立项办法
1.立项方式。省级一般项目由学校推荐、教育厅审核认定,省级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项目按申报限额首先由学院和部门审核推荐,然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2.立项数量。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计53项。根据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教师数、研究基础、综合平衡等因素,确定申报数量分布如表1:
表1:
农学院 |
园艺学院 |
牧医工程学院 |
水产学院 |
财经 学院 |
规划 学院 |
食品 学院 |
茶学 院 |
工商 学院 |
生物制药工程学院 |
林学院 |
3 |
2 |
4 |
2 |
3 |
4 |
4 |
1 |
3 |
4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外语学院 |
旅游学院 |
文艺学院 |
体育学院 |
综合部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心理中心 |
双创中心 |
|
|
4 |
4 |
2 |
1 |
2 |
2 |
2 |
1 |
2 |
|
|
总计 |
53 |
根据评审条件,学校立项资助计划类项目不超过32项(含校级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2项),学院和部门资助指导类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6项。学校从10个重点项目中遴选6项作为申请省级立项项目,其中本科高等教育类4项,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创新创业教育类各1项。
3.申报限额。按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获得省级青年教师课堂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校级项目单列指标申报。重点项目数量不超过限额的30%,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主持的项目不超过限额的30%,教学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项目不低于限额40%。重点向一线教师、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和课程倾斜。
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凡是上一轮教改立项尚未结项的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每个项目主持人1人、成员7人,总数不得超过8人。鼓励跨校或行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成员单位每增加1个单位项目组成员可增加3个。
四、立项程序
1.院和部门审核。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立项申请书,与其他材料一起报学院或所在部门初审。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填表要求,对申请书中填写的项目论证的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基础和能力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各申报单位汇总材料后,统一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超过一个以上的项目的单位汇总表应排序申报,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发规处(教研中心)。
2.学校评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校级项目采取匿名评审方式,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并遴选推荐省级相关立项项目。
3.网上公示和立项公布。
学校对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并按时报送省级项目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申报须填报《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佐证材料1份,用A4纸双面打印,各单位须填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1份(附件3)。项目申报所需的表格材料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送时间:2019年12月2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兆伟 张兰兰 邮箱:zhlan101@163.com
开云电子体育发展规划处(教研中心)
2019年11月19日